一、取保候审如何又被抓了
取保候审期间又被抓,常见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告,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对其重新羁押。二是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证明被取保候审人可能实施了新的犯罪,社会危险性增大,不符合继续取保候审条件。三是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综合全案考量,司法机关认为被取保候审人存在较高的再犯风险或妨碍诉讼进行的可能,也会变更强制措施将其收押。
二、刑事案件的二审是如何判的
刑事案件二审的裁判方式如下: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三、刑事案件的溯及力是如何认定的
刑事案件溯及力一般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但新法律处罚较轻时,则适用新法律。
具体而言,若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就适用新刑法。判断处刑轻重,是比较法定刑的轻重,而非实际判处的刑罚。例如某行为在旧法下构成犯罪且量刑较重,新法虽将该行为认定为不构成犯罪,那么此案就应适用新法。
此外,对于连续犯、继续犯跨越新旧法的情况,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应按新法处理。这一原则旨在保障公民对法律的合理预期,维护司法的公正性与稳定性。
当出现取保候审如何又被抓了这种情况时,首先要明白,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被再次抓捕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比如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像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也有可能是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如果您对自己或他人遭遇的这种情况感到困惑,不知道后续该如何应对,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剖析,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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