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无过错方能否不允许过错方看孩子
离婚后,无过错方一般不能禁止过错方看孩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让其能与父母双方保持联系和情感交流。
然而,如果过错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如虐待、遗弃等,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过错方的探望权。但在中止探望权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总之,离婚后过错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无过错方应尽量保障这一权利的行使,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依法申请中止。
二、离婚无过错方如何申请
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若想主张权益,首先要明确符合法定可主张赔偿的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在离婚程序中,如果是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在与对方协商离婚协议时,明确提出基于对方过错要求给予一定赔偿,并将相关内容写进离婚协议条款。
若是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时被告未提出,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离婚无过错方可以提出赔偿吗
在离婚时,无过错方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若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这里强调过错行为与离婚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双方协议离婚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所以,无过错方若要主张赔偿,需留意法定情形及相应程序要求。
当我们探讨离婚无过错方能否不允许过错方看孩子时,要知道这不能一概而论。虽然无过错方可能因对方过错而心生不满,但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与陪伴。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不过,如果过错方的行为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比如存在暴力、虐待等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限制其探望权。如果您在离婚后关于孩子探望权的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申请法院介入、怎么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的证据等,别错过,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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