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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要赔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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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7 · 1364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依具体案件判断)时可主张。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协议离婚也可在协议中约定。具体情形为: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与婚外异性非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居等。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要赔精神损失费

一、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要赔精神损失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侵害;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需结合具体案件判断。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该请求,若双方协议离婚,也可在协议中约定精神损害赔偿

二、合同撤销的法定情形不包括哪些情况

合同撤销的法定情形主要有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显失公平等。

除上述法定情形外,不构成合同可撤销的情况很多。比如基于正常商业风险导致的合同不利局面,这并非法定撤销事由;再如当事人因自身疏忽大意未充分考虑合同条款,不属于重大误解的合理范围,不能据此撤销;还有合同履行过程中单纯的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变化,也不在法定撤销情形之列。总之,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一般不能主张撤销合同。

三、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不包括哪些情形

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有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

那么不包括的情形众多。比如正常履行且双方无争议的合同,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就不可撤销;基于真实自愿且公平合理达成的合同,未出现法定可撤销事由也不可撤销。另外,已过撤销权行使期限的合同,即便原本存在可撤销事由,因撤销权消灭也不能再撤销 。总之,只要不符合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情形的,都不属于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所涵盖范围。

当我们探讨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要赔精神损失费的时候,其实存在多种情形。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另一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也会成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依据。了解这些情况,能让我们在婚姻出现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倘若你对离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赔偿程序等还有疑问,或者正面临离婚相关困扰,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理清思路,妥善应对离婚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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