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时能不能驳回起诉
在立案阶段,是有可能驳回起诉的。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起诉被驳回:
①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比如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②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即该案件本不应由该法院受理。
③起诉的事项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例如一些行政纠纷就应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而非民事诉讼。
④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除非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且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否则会被驳回起诉。
⑤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同时,一般应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如果在再审期间发现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重新审理,或者予以改判。
二、立案后会因何原因被驳回起诉
立案后,可能因以下原因被驳回起诉:
1.主体不适格: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或被告不明确等。比如,合同纠纷中签订合同主体并非起诉方,起诉主体错误。
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起诉状未清晰表明诉求及依据的事实情况,使法院无法明确审理方向。
3.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如属于行政诉讼、刑事自诉等范畴,而非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4.受案后发现属于重复起诉:已就同一事项、同一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过,且法院已作处理,再次起诉会被驳回。
5.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案件应属基层法院管辖却向中级法院起诉,或专属管辖案件起诉法院错误。
三、立案后不符合哪些条件会被驳回起诉
立案后,若存在以下情形,可能会被驳回起诉:主体不适格:原告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如非合同当事人却以自己名义起诉合同纠纷。被告不明确:无法确定明确的被告信息,致使诉讼程序无法正常进行。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诉求模糊,事实不清,无法让法院判断案件情况。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比如属于行政诉讼或刑事自诉范畴却提起民事诉讼。受案后发现属于专属管辖:应向特定法院起诉,却向其他法院立案。重复起诉: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相同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下再次起诉。法院一旦认定,会驳回起诉。
当我们了解了立案阶段可能驳回起诉的情况后,会发现法律程序严谨且复杂。比如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再次起诉时,若不符合特殊条件就会被驳回,这其中的界限需要精准把握。还有再审期间的各种规定,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的处理方式等,都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要是您对这些复杂的法律情形存在疑问,或者在相关法律事务中面临困惑,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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