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了《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黄XX将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给陈XX,转让总价40万元。陈XX依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并入住寺庙后,却发现案涉寺庙尚未注册登记,黄XX既无合法转让资格,也无法办理经营权变更手续,且未完好交付寺庙,还干扰其正常运作,构成严重违约。于是,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黄XX辩称已完成经营权交付,合同未达解除条件。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首先,黄XX未如实披露寺庙未注册登记的关键事实,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其次,黄XX未履行协助办理变更手续、提供证明文件的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最后,陈XX虽曾入住寺庙,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且现已搬离,黄XX应返还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陈昆伟律师在处理此案时,精准界定了法律关系性质。他明确这是一起因合同履行不能导致的合同解除纠纷,核心在于判断黄XX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以及合同是否符合解除条件。在应对证据瑕疵方面,他充分利用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陈XX支付款项、入住寺庙等证据,证明陈XX的履约行为和黄XX的违约事实。在论证法律适用上,他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结合案件事实,清晰地阐述了黄XX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陈昆伟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拥有超百余件案件的处理经验。他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泉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多个领域。
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合同,黄XX返还1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相应案件受理费。
陈昆伟律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以扎实法学功底为根基,以追求卓越为导向,深耕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在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他的专业代理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同类特殊主体合同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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