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XX涉案强奸幼女罪一案中,存在诸多争议。一天晚上,案发时未满16岁的文XX约案发时未满14岁的王X出来玩并发生了一次性关系,5年后文XX被X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办案机关初步认定文XX构成强奸,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半。
聂嘉仪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了一系列具体法律行为。首先,她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对接检法机关,提交委托手续,并积极沟通、主张合法诉求。接着,详细核实案件细节,安抚当事人情绪,指导其通过照片、社交平台记录等回忆取证,解决了案发近五年、记忆模糊的难题。随后,走访当事人原生家庭,助力其找回尘封快手账号,固定双方恋爱期间亲密互动、无厌恶情绪的关键证据。同时,结合心理学、脑科学等多学科,剖析未成年人身心变化,以恋爱互动证据质疑“强迫”情节,主张双方自愿,作无罪辩护。还指出案件核心疑点,如案发时间、双方年龄无法确定,无物证支撑,证人证言矛盾,举报动机不纯,证据链不完整、未达定罪证明标准。
最终,裁判结果是促成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达成“判二缓三”的缓刑结果,打破了当地同类案件零缓刑记录。在这个过程中,聂嘉仪律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创新的取证方式,紧抓“恋爱自愿”与“案发时间/年龄存疑”两大焦点,用快手互动记录实证双方关系,戳破检方证据链断裂漏洞,推动了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
聂嘉仪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她是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现任长沙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曾任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900件,深耕于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领域。
聂嘉仪律师秉持“客户至上,耐心、专注做好每一个案件”的职业立场,用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诠释着新时代青年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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