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的舞台上,每一起复杂案件都是对律师专业能力和法律思维的严峻考验。以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为例,便能一窥律师在案件中所展现出的智慧与担当。
被告人卢XX,原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通信资料并泄露,这些资料属“秘密级”国家秘密,同时他还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且认为其有自首情节。
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思维和辩护策略。在罪数认定上,他提出卢XX泄露国家秘密与收受财物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而非数罪并罚。这一观点是基于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旨在为被告人争取更有利的罪数认定。
在受贿数额计算方面,程豪律师同样进行了细致的辩护。他主张卢XX向吴X的借款9,000元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并且部分短信查询未利用自身职务便利,相关费用也应剔除。这种对数额的严谨计算,体现了律师对案件细节的高度关注,不放过任何可能减轻被告人罪责的因素。
量刑情节上,程豪律师更是多维度出击。他强调卢XX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全额退赃及家庭困难情况,还提及有检举他人犯罪线索争取立功。
然而,法院在审理后,未采纳“牵连犯”及部分受贿数额扣减的辩护意见,但认可了自首情节和退赃情节。这一结果虽未完全如程豪律师所愿,但他在案件中的价值不可忽视。
程豪律师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在执业过程中,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在卢XX案中的表现,不仅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法院审慎裁判,还体现了人文关怀。他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立场,在维护司法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