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将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推到了法律交锋的前沿。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黄XX转让寺庙经营权给陈XX,陈XX依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后,却发现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黄XX无合法转让资格且无法办理变更手续,还存在违约行为。为维护权益,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昆伟自2008年开始执业,拥有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等,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等多领域,处理案件超百余件。接手此案后,他在庭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面对黄XX“已完成交付、合同应继续履行”的抗辩,陈昆伟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他聚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定解除情形,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关键事实,未履行协助办理变更手续等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强调陈XX虽入住寺庙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且已搬离,黄XX应返还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黄XX未履行核心义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判决解除合同,黄XX返还15万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同时明确了双方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
陈昆伟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以扎实法学功底为根基,追求卓越。在此案中,他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有力反驳被告抗辩主张,彰显了在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中的专业性,为同类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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