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有组织、公司化运作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犯罪案件,在黄石引起了广泛关注。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3月,被告人欧X(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贺X、宋X等人共谋,通过设立公司、招募人员,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该团伙从“上线”获取电话号码,组织员工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诱骗他人加入微信群,再将微信账号出售给“上线”牟利。截至案发,团伙提供公民微信账号344个,还导致一名被害人被诈骗9.9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宋X作为业务组长系从犯,结合其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八天,并处罚金。
面对复杂严峻的案情,宋X委托了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的刘必成律师为其辩护。刘必成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学学士学历,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现任湖北丰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以及黄石律协第四届惩戒委员会成员。
接受委托后,刘必成律师全面阅卷并会见当事人,确定了“在认罪认罚基础上,着力夯实从犯地位、争取最轻量刑”的辩护策略。他注意到,尽管宋X担任组长,但他完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人指挥,仅负责电话推广任务管理,未参与犯罪发起、模式设计和核心资源控制等关键环节,在犯罪链条中处于从属和执行层面。
庭审中,刘必成律师围绕此核心定位,向法庭系统阐述了宋X属于从犯的理据,同时强调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深刻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及刘必成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判决认定宋X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八天,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明确其从犯地位并依法从轻处罚,认可其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尤为重要的是,刑期从2021年5月14日宋X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折抵羁押期限后,宋X在判决生效时无需再服刑,实现“实报实销”,得以尽快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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