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天价违约金”纠纷,在再审阶段迎来转机。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就房屋买卖产生矛盾,一审刘XX败诉,面临54万元高额违约金。在此困境下,刘XX委托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南京大学,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主办和参与办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两百亿元。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300件,尤其擅长房产纠纷等领域。
具体到本案,2023年6月20日,刘XX与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刘XX支付2万元定金后反悔。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其全部请求。
再审时,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策略。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原审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以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协商。基于此新证据,俞律师向法庭提出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认定事实错误,以及合同违约金条款有争议、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两大核心主张。在庭审中,面对对方对录音和合同条款的异议,她围绕争议焦点有力辩论,依据《民法典》提出54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调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构成违约,确认合同中54万元违约金有效但“明显过高”。最终,维持合同解除判项,将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定金,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她扭转一审败局,启动再审改变案件走向;搜集关键录音证据,为违约金调整创造空间;精准运用《民法典》规则,说服法官将违约金大幅降低,为当事人挽回近50万元损失。俞雯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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