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王定洪律师便是其中之一。近日,他成功代理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再次彰显了他在法律领域的深厚造诣。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期间系统学习法学理论知识,为其法律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职业生涯早期,他曾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这段经历让他对司法程序的运作了如指掌,培养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如今,他已是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作为民商部部长,主要负责人,在法律界声誉日隆。
此次案件是上诉人王XX与被上诉人X经营部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情是,双方就房屋假山、水池及过滤系统装饰装修事宜约定总工程价款30000元,王XX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以施工成果与承诺方案差异大为由终止合同,并诉至法院请求退还12000元装修费。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王XX不服上诉。
在办案过程中,王定洪律师展现出了高超的专业能力。他确立了“水池主体结构浇筑不属于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抗辩核心,结合上诉人一审证人证言及自认,有力反驳了“未按约定施工”的主张。他通过构建证据链,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范围及剩余收尾工程,同时强化上诉人“水池浇灌不属于施工范围”的自认效力。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他依据法律规定,主张上诉人未完成举证责任,应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一审判决驳回王XX退还装修费的请求,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水池主体结构浇筑不属于约定施工范围,且双方未明确分项工程价款,王XX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王定洪律师的专业代理在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精准适用自认规则否定了上诉人核心上诉理由,以举证责任分配逻辑获得法院支持。
王定洪律师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他注重证据梳理,聚焦核心争议点,还会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提示合同约定明确性的重要性。他的专业精神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不仅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也为律师行业树立了典范。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与使命,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为更多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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