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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精准策略助力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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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1180人看过
导读: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有八年从军经历。他在多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执业多年办理近1000件案。在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其精准辩护使刘X获不起诉决定,展现卓越专业能力。

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兵兵。他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凭借着出色的表现,在业内赢得了广泛赞誉。

陈兵兵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塑造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也培养了他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办理案件近1000件,还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深耕,始终秉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陈兵兵律师在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的精彩表现。

案情介绍: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后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同案人员电话规劝,于2024年4月24日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办案经过:陈兵兵律师介入此案后,没有局限于案件事实本身。他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调刘X与同案人员,共同向被害单位进行赔偿,并成功获得对方的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此外,陈律师协助刘X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让刘X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律文书中,陈律师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综合全部情节,充分论证其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案件结果:经过陈兵兵律师的有效工作,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定,刘X的行为虽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重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陈律师的精准辩护,使当事人免于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

陈兵兵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以其严谨的专业态度和创新的辩护策略,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担当。他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复杂的案件中凭借着军事背景的严谨和法律人的激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法律结果。他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将继续引领他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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