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杨勇,他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的高学历背景,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4412。他不仅是《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等,还身兼多个重要职务,在法律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杨勇律师及团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在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纠纷维权以及民刑交叉案件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下面通过一起行政赔偿案件,来具体了解他的专业能力。
2016年7月6日,上诉人杨XX位于自家承包地上的房屋被沧州市XX区XX政府强制拆除。此前行政诉讼已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但XX镇政府未对杨XX的赔偿申请作出答复,杨XX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房屋、土地、养殖用品及经营损失等。不过,涉案房屋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且土地在征收范围内。
在这起案件中,杨勇和赵XX律师作为上诉人杨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二审审理。一审时,律师协助杨XX主张了多项赔偿请求,包括养殖场建筑、养殖用品、鹅、鹅蛋收益以及土地补偿等。然而,一审法院虽确认强拆违法,却仅支持了部分养殖用品损失98395元,驳回了关于房屋、土地及鹅蛋收益等其他请求,认为这些属于征收补偿范围或间接损失。
面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杨勇律师等并未气馁,在上诉中精准出击。针对“赔偿与补偿割裂”问题,他们指出法院应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参照最高法判例,在赔偿案件中直接结合征收补偿方案解决补偿问题,避免当事人诉累和司法资源浪费。对于“全面赔偿”原则,他们主张因行政机关长达五年的不作为导致房价上涨,赔偿标准不应低于征收时的补偿标准,且应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市场价(1200元/平米)计算房屋损失,并要求按河北省规定给予土地补偿。在举证责任方面,他们强调因被告违法强拆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终,河北省沧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了原判,认为一审法院直接判决具体赔偿数额不妥,赔偿事项和数额仍需行政机关进一步审查核实。同时责令沧州市XX区XX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对杨XX依法予以行政赔偿。法院还释明,XX镇政府并非征收主体,征收补偿问题无法在本案赔偿程序中直接解决,但镇政府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协调化解争议,如协调不成应及时作出赔偿决定。
杨勇律师始终坚持“专业为王”的理念,把办好客户委托的每一起案件,为客户防控风险、创造价值作为根本执业追求。在众多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不仅为客户带来了切实的保障,也为整个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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