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夫妻共同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作出裁判。
二、夫妻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三、离婚财产如何依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分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协议分割时,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该协议具法律效力。
若无法协商一致,可诉至法院。法院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根据子女抚养情况和女方实际需求适当倾斜;三是照顾无过错方,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另一方可要求多分;四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不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分割范围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法院会综合具体情况判决。
在了解了夫妻共同离婚需要怎样办理之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公平合理地划分,这是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会面临的难题。另外,若有子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也是重要问题。不同的情况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判定和处理方式。如果您对于夫妻共同离婚办理的具体流程仍有疑问,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存在困惑,别让这些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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