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签三次是否算终身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连续订立二次。
如果已经续签三次固定期限合同,通常满足上述条件且劳动者无过错等情况,第四次续签时,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常说的“终身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能保障劳动者较稳定的工作状态,但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在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合同。
二、续签三次是否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续签三次劳动合同后,通常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已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其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单位拒绝签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续签三次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续签三次劳动合同后,一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续签三次,说明已满足“二次”的条件,只要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且劳动者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就有义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主张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当探讨续签三次是否算终身合同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若续签三次后符合条件形成了“终身合同”,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解除合同的条件会更为严格。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员工在这种合同下享有更稳定的职业保障。但如果续签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比如合同条款有歧义等,可能会影响合同性质的认定。要是你对续签三次合同的具体认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等问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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