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两个月的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逮捕后两个月的计算涉及刑事诉讼法中的侦查羁押期限规定。一般从执行逮捕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这两个月是连续计算的自然日,包含工作日和休息日。
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原因导致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在计算时,要注意若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例如,若3月1日执行逮捕,从3月2日起算两个月,到5月1日满两个月。
二、逮捕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逮捕期限从执行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应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此外,存在特殊情况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2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三、逮捕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
逮捕期限届满后通常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案件侦查终结,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若需要继续查证、审理,可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逮捕的,必须立即释放。若超过逮捕期限继续羁押,属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当我们探讨逮捕两个月的时间是如何计算的时,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在这两个月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侦查羁押期限是要重新计算的。另外,对于一些复杂、疑难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这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还可以延长一个月。这些特殊情况都会影响到逮捕期限的实际计算。如果您对逮捕期限计算中的特殊情况、延长条件等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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