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宅基地属于夫妻共有吗
一般情况下,若安置房宅基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通常属于夫妻共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宅基地在该期间获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宅基地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有。总之,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为依据来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二、夫妻离婚时安置房宅基地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分割安置房、宅基地,需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宅基地,其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拥有使用权,一般不直接分割。若夫妻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协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归属;若一方非本组织成员,通常归本组织成员一方。
安置房的分割要考虑其来源和性质。若为婚前一方房产拆迁安置所得,一般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房产拆迁安置,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可采取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的方式。
三、离婚安置房宅基地分割有何规定
离婚时安置房与宅基地分割规定如下:
安置房: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夫妻另一方有一定份额;若按原房屋面积拆一还一,一般属婚前财产所有人。
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夫妻仅享有使用权。若宅基地以户为单位申请,离婚时,宅基地使用权不分割,仅对地上房屋等财产分割。若一方户籍已迁出,可能不再享有宅基地相关权益,但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建房屋可主张分割补偿。
当探讨安置房宅基地属于夫妻共有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判断其是否为夫妻共有,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认定为夫妻共有,在离婚时该如何对安置房宅基地权益进行分割,是按比例分配,还是根据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另外,如果安置房宅基地原本不属于夫妻共有,但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对其进行了修缮、扩建等投入,这部分投入在财产处理时又该如何认定和补偿。要是你对安置房宅基地的归属、分割及相关权益处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