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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案代理的量刑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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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2 · 1541人看过
导读:网络赌案代理涉嫌开设赌场罪,依《刑法》第303条第2款,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司法解释中,抽头渔利3万+、赌资30万+、参赌120人+等属“情节严重”。司法实践量刑考虑代理行为、作用、违法所得等,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罚。
网络赌案代理的量刑标准是啥

一、网络赌案代理量刑标准是啥

网络赌案代理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等。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代理的具体行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违法所得、参赌人数、赌资数额等情节量刑。若代理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网络赌案代理佣金20万判几年

网络赌案代理收取佣金20万,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犯罪中,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属“情节严重”。

若认定为开设赌场罪,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代理佣金20万通常会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可能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其在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定。

三、网络赌案代理佣金多少会获刑

网络赌博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无论佣金多少,只要达到一定情形即构成开设赌场罪会被判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3人以上,或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等,都将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我们了解网络赌案代理的量刑标准是啥的时候,还需注意量刑并非固定数值,会结合多重关键情节综合判定。比如代理的赌资流水数额、参与层级(主犯/从犯)、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都会直接影响量刑幅度;若代理同时为赌博网站提供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等延伸服务,量刑也会相应调整。如果您正面临网络赌案代理相关问题,对具体情节对应的量刑细节、辩护策略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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