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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小三有什么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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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308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小三并非离婚案件法定赔偿主体,《民法典》规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重婚等)及赔偿主体为过错配偶。但小三若接受过错方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因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侵犯权益,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离婚小三有什么赔钱的

一、离婚小三有什么赔钱的

一般情况下,小三并非离婚案件中法定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根据《民法典》,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赔偿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一方,而非小三。

不过,如果小三存在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其赔偿:若小三接受了过错方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小三返还。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无过错方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小三返还财产。

二、离婚小三有什么赔钱的吗

一般情况下,小三不是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不能向其主张赔钱。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婚姻关系中有过错的配偶一方,而非小三。

不过,如果小三存在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况,无过错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小三返还财产。例如,出轨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该财产。

三、离婚小三有什么赔钱的方式

在我国,通常情况下,小三并非离婚赔偿的责任主体,离婚损害赔偿一般由存在过错的配偶一方承担。依据《民法典》,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不过,若小三接受了过错方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三返还。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起诉要求小三返还受赠财产。

当我们关注离婚小三有什么赔钱的相关问题时,需要明确几个关键延伸:一方面,若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如房产、存款、贵重物品),无过错方有权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这并非直接向小三“赔钱”,而是追回属于自己的合法份额;另一方面,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向配偶主张损害赔偿,但通常不能直接向小三索赔,除非小三存在故意破坏婚姻且造成实际精神损害的特殊情形。如果您对如何追回被赠与的共同财产、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主张条件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清晰,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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