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签了的协议一般满足一定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本质是合同,有效需符合: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即能理解协议内容并承担后果;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协议主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或内容违法、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无效。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若对协议效力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二、签了的协议怎么解除无效
协议解除与确认无效是不同概念。
若要解除已签协议,有三种方式。一是协商解除,双方达成一致可解除。二是约定解除,若协议中约定了解除条件,条件成就时一方可行使解除权。三是法定解除,出现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解除。
若要确认协议无效,需存在协议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无效。解除协议要按约定或法定程序通知对方,确认无效要举证证明存在无效情形。
三、签了的协议书是否可以拿回来
签了的协议书能否拿回需分情况。若协议书已经生效,拿回的可能性较小。协议书本质是双方或多方就权利义务达成的合意,自签署时通常对各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方擅自拿回协议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但存在特殊情形可拿回或撤销协议。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事由,受损害方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请求撤销协议,拿回协议并终止其效力。不过,需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因此,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拿回已签协议,除非有法定可撤销情形。
当我们探讨签了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除了基础的有效要件判断,还有两类关键延伸问题需留意:一是协议无效的具体情形(比如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二是效力待定的情况(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协议)。这些情形都会直接影响协议的实际约束力,不少人常因忽略细节导致权益受损。如果您正面临协议效力的具体疑问,比如某份协议是否因“阴阳条款”无效,或是如何确认协议的有效要件,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分析,扫清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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