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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骗贷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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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1 · 1668人看过
导读:信用卡骗贷通常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存在使用伪造/虚假身份骗领、作废、冒用他人信用卡及恶意透支(非法占有目的,超限额/期限,经两次有效催收超三月不还)四种情形,且数额达5千-5万(较大)、5万-50万(巨大)、50万以上(特别巨大)的,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信用卡骗贷怎么判定的

一、信用卡骗贷怎么判定的

信用卡骗贷通常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以下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此罪: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若符合上述情形和数额标准,就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骗贷并面临刑事处罚

二、信用卡骗贷怎么判定

信用卡骗贷在法律上主要涉及信用卡诈骗罪。判定需考量以下方面: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明知无还款能力大量透支不归还等情况,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客体:侵犯了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有以下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三、信用卡骗贷怎么判定诈骗罪

根据法律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这里的“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为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司法实践中,认定时需结合行为人主观故意,如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客观行为表现,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等综合判定。一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当我们厘清信用卡骗贷怎么判定的之后,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延伸问题:一是骗贷行为被认定后,会面临哪些具体法律后果。比如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量刑幅度如何;二是若不慎涉及此类情形,主动还款能否减轻责任、如何与银行协商处置。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后续应对方向,但实践中因个案情节(如骗贷金额、是否初犯、是否退赃等)差异,判定与处置可能存在不同侧重。如果您对信用卡骗贷的具体认定标准、后续责任承担仍有疑问,或需结合自身情况进一步咨询,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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