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女,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现担任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她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2886,服务地区为山东、青岛,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
孙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她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此外,孙律师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为牛XX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案号为(20xx)鲁0xxx刑初xxxx号,办案机关是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牛XX是潍坊某集团工程项目安全员,被告人陈XX为施工项目组负责人。2015年7月25日施工过程中,被害人宋XX与货物运载机从四楼平台坠落死亡。牛XX作为安全员,未尽到安全生产管理义务等;陈XX作为施工组负责人,未尽到安全生产义务,导致施工人员未接受培训、未佩戴安全设备,二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孙伟伟律师详细查阅案件卷宗,了解全案证据事实,会见牛XX,并到牛XX所在单位调查取证。在此基础上,前后向检察官提交了数份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两次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案件移送法院。案件到法院之后,孙律师继续开展辩护工作,前后向法官提交数十页法律意见,法官组织相关人员至案发现场进行勘察。
孙律师提出核心观点,从作为义务、作为可能性、主观方面等多方面进行辩护。指出牛XX对死者宋XX的生产安全不负有保障义务,案发当时不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对事故的发生既无主观故意也无主观过失。同时,本案在程序和证据上存在明显瑕疵,未经专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就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青岛某商贸有限公司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XX集团也支付了赔偿金。
最终,孙律师为被告人牛XX争取到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伟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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