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的法庭上,总是充满着紧张的气氛和激烈的辩论。王定洪律师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努力着。他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王定洪的职业成长并非一蹴而就。他曾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这段经历让他对司法程序有了深刻的认识。后来,他进入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实习,逐步成长为专职律师,如今已是民商部部长。
2019年,王定洪接手了徐XX等五人寻衅滋事案,他为被告人王XX辩护。案件中,五名被告人因购房贷款受阻与开发商协商未果,采取了过激行为,被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王定洪介入后,详细查阅了案卷材料,与王XX充分沟通,了解了案件全貌。基于对案件的分析,他制定了多层次的辩护策略,将重点放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上。
他强调王XX在明知他人报警后,仍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请求法庭依法从轻处罚。同时,他也指出王X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实际造成的财物损失数额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在他的见证和解释下,王XX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最终法院认可了自首、初犯偶犯等情节,王XX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王定洪律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于之事,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他始终坚守着这一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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