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的法庭上,常常能看到赵骄虎律师忙碌的身影。他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在刑事辩护领域耕耘已久。
赵骄虎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为他的律师生涯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承办了累计1000件以上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23-2024年间,他接手了一起养老项目非吸案。被告人庚X先后任门店业务员、经理,参与向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赵律师在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且涉案数额中多数为员工投资应扣除。同时强调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并非其主动吸收,量刑时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此外,还提及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轻且家庭情况特殊,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在与庚X沟通的过程中,赵律师耐心倾听他的讲述,安抚他的情绪,让庚X感受到了信任和依靠。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单位犯罪”“员工投资数额扣除”等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赵骄虎律师始终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展现出了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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