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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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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9 · 1340人看过
导读: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供应部门,不依照规定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该罪是结果犯,需已造成危害后果(如使用者感染传染病等)。构成本罪既遂,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构成本罪既遂,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是结果犯,必须是已经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才构成犯罪。司法实践中,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一般是指因违规供应血液制品导致使用者感染传染病等。

二、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其立案标准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二是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三是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三、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罪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该罪是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量刑时综合考虑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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