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权利主体应是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行使条件为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合理期限仍未支付。
其次,确定权利行使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18个月。
再者,行使方式有两种。一是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折价金额以抵偿工程款;二是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后,注意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不包括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注意以下要点。首先,行使主体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其次,行使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18个月。
行使方式上,可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此外,行使时应注意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不包括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若要保障权利有效行使,承包人应及时收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资料、价款结算凭证等相关证据。
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久
根据2021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为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以下情形确定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承包人应在该期限内行使优先受偿权,否则将丧失该权利。
当探讨怎么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除了核心的行使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来说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这个期限可能会丧失该权利。另外,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也需要明确,并非所有的工程价款都能涵盖其中。了解这些拓展内容,能让您更全面地认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果您对怎么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及行使期限、受偿范围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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