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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期限的起止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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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8 · 1631人看过
导读:逮捕期限涵盖多个阶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逮捕的,一般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7日内作决定。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2个月。
逮捕期限的起止时间是多久

一、逮捕期限的起止时间是多久

逮捕期限涉及多个阶段。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后7日内作出决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2个月。

二、逮捕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逮捕期限包含侦查羁押期限和审查起诉期限等。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对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前述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审查起诉期限通常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15日。

三、逮捕期限的起算日期是哪天

逮捕期限起算日期为逮捕执行之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应出示逮捕证,从犯罪嫌疑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捺指印那一刻起,开始计算逮捕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若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二个月。

在了解逮捕期限的起止时间是多久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相关要点。比如逮捕期限在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变化,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那就要按照相应法律程序办理。还有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内,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等问题也不容忽视。你是否对逮捕期限的这些延伸内容存在疑问呢?若对于逮捕期限的起止时间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类法律细节仍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消除法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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