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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超过20%合同是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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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7 · 1899人看过
导读: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时,合同并非无效。依据《民法典》,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不适用定金罚则),应按预付款处理。合同其他部分若无其他无效情形,依然有效,会按约定继续履行。
定金超过20%合同是否无效

一、定金超过20%合同是否无效

定金超过20%,合同并非无效。依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也就是说,当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时,超过部分不会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比如,甲、乙约定的主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定金约定了30万元,那么其中20万元适用定金罚则,若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20万元;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40万元。而超出的10万元不适用定金罚则,应按预付款处理。合同其他部分若无其他无效情形,依然有效,会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二、定金超20%部分是否有效

定金超20%部分依然有效,但不具有定金罚则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过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若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定金数额。

比如,甲乙签订合同,主合同标的额100万,约定定金30万,此时有效定金为20万,超出的10万不属于定金性质。若支付方违约,收受方没收20万定金,10万应返还;若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即返还40万,加上原本的10万,共返还50万。

三、定金超20%部分能退吗

能退。依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若交付定金方按约履行义务,交付的定金超20%部分,在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时可要求收受方退还。若收受定金方违约,交付方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不超过20%部分的定金,并退还超过20%的部分;若交付方违约,收受方有权没收不超20%部分的定金,但应退还超过20%的部分。例如,合同标的100万,定金最多20万,若交付30万,其中10万不算定金性质,可退。

当探讨定金超过20%合同是否无效时,除了合同本身的效力问题,还会衍生出其他相关法律情况。若定金超过20%,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另外,在实际履行中,如果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没收不超过20%部分的定金;若收受定金方违约,交付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不超过20%部分的定金。你是否在定金合同方面遇到了此类难题呢?要是对于定金合同中超过20%部分的处理、违约后的具体赔偿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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