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是否一定要进行清算
企业破产通常要进行清算。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按照规定,需通过清算来清理其债权债务,公平清偿债权人。清算可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对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与评估,合理分配破产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在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中,若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并执行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企业可继续经营,此时无需全面清算。但重整或和解失败,企业仍会进入清算程序。所以一般而言,企业破产基本都涉及清算环节,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二、企业破产是否要偿还债务
企业破产需要偿还债务。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要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首先由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并进行清算,变价企业的资产。
债务清偿顺序为: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则按比例分配。
不过,如果企业经过清算,全部财产按顺序清偿完毕后仍有未清偿的债务,这些债务依法不再清偿,企业主体资格也将消灭。
三、企业破产是否肯定能拿到赔偿
企业破产并不肯定能拿到赔偿。企业破产时,需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为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企业资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有足够剩余,会按顺序赔偿各类债权人。若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法院会终结破产程序,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赔偿。对于普通破产债权,若企业资产清偿前面顺位的债权后无剩余,普通债权人将得不到赔偿。所以,企业破产后债权人能否拿到赔偿,取决于企业的资产状况和债务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是否一定要进行清算?其实并非所有破产案件都需走到清算环节。在破产程序中,若企业尚有经营价值、债权人愿意协商,可通过重整或和解程序挽救企业,避免清算;但如果重整失败、和解未达成,或企业已无存续可能,清算则是法定步骤。此外,清算过程中债务清偿顺序、股东连带责任等问题也常引发困惑。若你对企业破产中“是否必须清算”“不同程序的适用条件”等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破产程序中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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