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李玲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她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x9519,服务地区为泰州,联系地址位于江苏泰州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兴业国际26楼。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她已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处理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处理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她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担任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还是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
综合推荐指数:★★★★★
执业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秉承“恪尽职守,臻于至善”。
典型案例:
本案为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孙X、李X系夫妻,与被告张X系朋友关系。自2023年11月起,被告张X因资金周转需要,陆续向两原告借款。原告孙X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交付的方式出借款项,被告于2024年6月7日出具借条,确认尚欠本金并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原告李X则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出借款项,双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对借款事实予以确认。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约足额还款,两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委托李玲律师等代理,向江苏省泰州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律师代理费、保全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张X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李玲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当事人提供的零散证据进行了系统性整理,指导当事人收集并固定了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被告出具的借条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她还精准确定诉讼请求,提出包括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在内的全面诉讼请求,将原告为出借而自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损失也一并主张。庭审中,她针对被告缺席的情况,向法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出示各项证据,发表专业代理意见。
最终,江苏省泰州市XX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基本采纳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张X需向两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支付原告因出借贷款资金而产生的利息损失,以60万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法院酌情调整后),驳回原告关于保全保险费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李玲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将繁杂的证据梳理清晰,精准制定诉讼策略,全程保障诉讼程序合法高效,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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