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俞雯律师,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她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并进一步深造,取得南京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自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113,服务地区为南京,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俞雯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成功办理100余件,尤其擅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综合推荐指数:★★★★★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典型案例:
签了合同想反悔,面对天价违约金如何依法维权
在这起案件中,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刘XX与被申请人(原审原告)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2023年6月20日,双方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房屋并支付2万元定金。但6月25日刘XX反悔不再购买,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按约定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求。刘X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一方面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在原审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以此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协商。另一方面,基于新证据提出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合同违约金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等核心主张。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否认录音和强调合同条款,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及“违约金是否过高”进行有力辩论,依据《民法典》提出54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调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构成违约,确认54万元违约金有效但明显过高。最终维持合同解除判项,将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已支付定金,刘XX仅需再支付3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俞雯律师在本案中价值巨大,扭转一审败局启动再审,搜集关键录音证据为调整违约金创造条件,精准运用《民法典》规则,为当事人挽回近50万元经济损失,全程提供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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