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的司法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众多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程豪自2014年开始执业,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至今已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他是律所合伙人、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等,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以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为例,能充分展现程豪律师的专业风采。
案情介绍: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这些资料属“秘密级”国家秘密。卢XX将信息泄露后收取好处费107,108.02元。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且认为其有自首情节。
办案经过:程豪律师围绕多个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泄露国家秘密与收受财物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他主张卢XX向吴X的借款9,000元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部分短信查询委托他人办理的费用也应剔除。在量刑情节辩护上,他强调卢XX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及家庭困难情况,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案件结果: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程豪律师“牵连犯、择一重罪”的辩护意见,认定卢XX数罪并罚;在受贿数额认定上,全额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数额。不过,在量刑情节认定上,法院认定卢XX自首成立并从轻处罚,采纳了“退赃”的辩护意见酌情从轻处罚,未认定“立功”,对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未采信。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自首、退赃等情节,对卢XX作出从轻处罚判决。
程豪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程序正义,通过专业分析提出所有可能的辩护点,充分行使被告人辩护权。他明确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让判决理由更充分严谨。他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实现有效辩护,“自首”和“退赃”情节的辩护意见被采纳,影响了量刑结果。他还体现人文关怀,全面展现被告人多面性。
程豪律师在执业中,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不断钻研法律知识,提升专业能力,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维护当事人最高权益的执业理念,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值得敬佩和学习。
程豪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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