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专业律师精准维权,成功降低“天价违约金”

专业律师精准维权,成功降低“天价违约金”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5 · 1073人看过
导读:本文介绍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雯律师。她执业多年承办超300件案件,擅长房产等纠纷。通过一起房屋买卖“天价违约金”再审案,展现其专业能力,成功为当事人降低赔偿金额,维护合法权益,体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

在法律的行业中,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扭转乾坤。俞雯律师就是这样一位令人瞩目的法律人。她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房产纠纷领域表现卓越。

俞雯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攻读国际法硕士学位。丰富的教育背景让她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总能从容应对,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理解,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下面这起案件,就充分展现了俞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2023年6月20日,刘XX与薛、芮二人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房屋,刘XX支付了2万元定金。然而,6月25日刘XX反悔,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薛、芮二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20%即54万元的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在再审阶段,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的办案策略。首先,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了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这一关键证据,试图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其次,俞雯律师基于新证据,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刘XX提交的录音仅能反映协商过程,不足以证明双方已就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因此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法院确认合同中约定的54万元违约金有效,但同时指出该金额“明显过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违约金予以适当减少。最终判决维持原审关于合同解除的判项,变更原审违约金判决,将54万元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并驳回薛、芮二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一审的不利局面。她敏锐地搜集到关键证据,虽未完全支持最初主张,但为违约金调整创造了条件。她精准运用《民法典》中违约金调整规则,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她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让当事人在复杂的诉讼过程中感受到了专业的力量。

俞雯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法律的道路上为当事人照亮前行的方向,维护着他们的合法权益。

俞雯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