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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精准维权,助力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多获四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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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5 · 1939人看过
导读:程杰律师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多年办理1000+案件,专长婚姻家庭等领域。本文通过其代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展现他专业的证据分析与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成功为当事人多争取40万财产权益。

在法律的战场上,有这样一位律师,总能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艺,为当事人披荆斩棘,赢得应有的权益。程杰律师,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办理1000+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就。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来深入了解程杰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情介绍: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双方感情破裂,2018年1月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因案涉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双方就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杰律师于2018年6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主张分割房屋、让王XX承担评估费和诉讼费用。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杨XX仅履行签字义务,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父母出资证据。经评估,案涉房屋2019年11月市场价值为466.08万元。

办案经过: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程杰律师指出该小票仅能证明存在资金存入行为,无法直接佐证资金来源为王XX父母,亦不能证明存入资金实际用于案涉房屋还贷,且无其他证据佐证,不符合“出资事实需充分举证”的法律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程杰律师认为案涉房屋购买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未办理产权登记,但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均以双方名义签订,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结合王XX存在婚内出轨的过错事实,进一步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的原则,反驳王XX以“父母出资”为由主张多分的不合理诉求。一审法院以“王XX对房屋贡献较大”为由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的认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撑,遂代理杨XX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律师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未能提供其父母的资金支出记录、还贷资金与父母账户的关联性证据,仅凭保管的存款凭条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采纳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婚后贷款系其父母提供的事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最终判决维持房屋归王XX所有的判项,变更一审房屋折价款金额,判令王XX向杨XX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并调整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切实弥补杨XX的诉讼成本。在本案中,程杰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与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推翻一审对“出资事实”的不当认定,为杨XX多争取40万元财产权益,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程杰律师始终秉持着“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无数当事人排忧解难,让正义得以伸张,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应有的担当和风采。

程杰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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