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前做财产保全是否有用
企业破产前做财产保全有一定作用,但存在限制。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若在可撤销期间之外进行合理财产保全,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债权人利益,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在后续破产程序中,已保全的财产可能优先用于清偿相关债务。不过,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所有保全措施应解除,相关财产统一纳入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所以,破产前财产保全有用,但最终受破产程序制约。
二、企业破产前起诉能否获得判决
企业破产前起诉通常能获得判决。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前,若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并依法审理。只要证据充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就会作出判决。
不过,需关注破产申请受理时间。若在受理前已审结,债权人可依据生效判决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若在受理时尚未审结,根据规定,民事诉讼或仲裁应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该诉讼或仲裁继续进行。即便获得判决,债权人的受偿仍受破产程序制约,按法定清偿顺序和比例进行。
三、企业破产前法院判的财产咋处理
企业破产前法院已判决的财产处理,需按企业破产程序进行。若法院判决的财产已执行完毕,该财产分配结果有效。若尚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应中止。
对于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后,会对债权进行审查和确认。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将与其他债权一同按照法定顺序清偿。一般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职工债权、社保税费债权、普通债权的顺序分配。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前做财产保全是否有用?这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若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已通过法定程序申请财产保全,且保全财产未设优先受偿权,后续破产清算中该保全可优先保障普通债权实现;但如债务人已明显资不抵债,保全财产最终仍需按破产程序统一分配。此外,保全需满足提供担保、证明债权合法等条件,程序瑕疵可能导致保全被撤销。若您对企业破产前财产保全的时机把握、保全后债权申报等问题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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