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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精准维权,扭转“天价违约金”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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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3 · 1479人看过
导读:本文介绍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雯。她执业多年承办超300件案件,擅长房产等纠纷。文中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例,展现其通过寻找新证据、精准运用法律等策略,助当事人大幅降低违约金,挽回近50万损失。

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律师以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披荆斩棘。俞雯律师便是其中一位,她在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房产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俞雯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她深耕房产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涉足。她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下面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俞雯的专业能力。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2023年6月20日,双方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房屋,支付2万元定金后于6月25日反悔不再购买。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策略。首先,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提交了原审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该录音用于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接着,基于新证据,俞雯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一是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二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有力辩论,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刘XX提交的录音仅能反映协商过程,不足以证明双方已就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达成一致,刘XX构成违约。但同时指出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违约金予以适当减少。最终判决维持原审关于合同解除的判项,将54万元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驳回薛XX、芮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一审败诉、当事人面临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败局。她敏锐地搜集到关键证据,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条件。精准运用法律,即便在法院认定己方违约的情况下,仍成功说服法官将“天价违约金”大幅降低,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她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在事实和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公正、最合理的结果,充分体现了她的专业精神和执业理念。

俞雯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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