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存疑不捕后能否取保候审
检察院存疑不捕后通常能取保候审。存疑不捕是指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而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
存疑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符合“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这一情况,且在多数情形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足以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所以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二、检察院存疑不起诉有何后果
存疑不起诉指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其后果如下:
程序上:诉讼程序终结,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立即释放。且除非发现新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不得再对同一事实再次起诉。
实体上:被不起诉人在法律上被视为无罪。但存疑不起诉并不意味着绝对无罪,只是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有罪。如果日后有新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检察院可重新起诉。此外,被不起诉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但如后来发现新证据又被起诉并判刑,此前所获国家赔偿需返还。
三、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后公安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后,公安机关有相应处理措施。首先,公安机关若认为存疑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还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其次,对于被不起诉人,若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再者,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继续侦查。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总之,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后,公安机关有复议复核权利,同时可释放被不起诉人,并能继续围绕案件侦查收集新证据,待条件成熟再次启动审查起诉程序。
检察院存疑不捕后能否取保候审,是不少人遇到相关情况时的核心疑问。实际上,存疑不捕后公安机关会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判断是否适用取保候审。若符合条件则可能决定取保,若存在不宜取保的情形,也可能采取监视居住等措施。此外,存疑不捕并非案件终结,公安机关可能开展补充侦查以进一步固定证据。如果您正面临此类情况,不清楚存疑不捕后的取保候审适用条件、补充侦查的流程,或是需要了解后续案件的应对策略,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疑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