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果加重犯是否只能是过失行为
结果加重犯并非只能是过失行为。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因而刑法规定加重刑罚的犯罪形态。
基本犯罪行为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在实践中,多数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是故意犯罪,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人对伤害行为是故意,但对死亡结果一般是过失;少数情况下基本犯罪也可以是过失,如危险物品肇事罪,在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基础上,若造成更严重后果,也符合结果加重犯特征。所以,结果加重犯既可以基于故意的基本行为,也能基于过失的基本行为。
二、结果加重犯是否从重处罚
结果加重犯通常不是从重处罚,而是按照刑法分则条款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结果加重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因而加重其法定刑。
与从重处罚不同,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而结果加重犯有独立的加重法定刑,直接适用该加重法定刑。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法律有专门针对此结果加重情形的刑罚规定,直接按此规定量刑,并非在故意伤害基本犯法定刑幅度内从重。
三、结果加重犯应该怎么判
结果加重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因而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形态。对于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通常直接依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
我国刑法对不同犯罪的结果加重犯设置了更高的法定刑幅度。比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它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基本犯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加重结果,此时应在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而不是按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加重结果与基本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在加重法定刑幅度内裁量决定具体刑罚。
当我们探讨结果加重犯是否只能是过失行为时,不能仅聚焦于加重结果的主观心态。除了加重结果通常需为过失外,基本犯罪的主观状态(多为故意,少数为过失)也会影响其认定逻辑。比如故意伤害罪中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基本犯是故意伤害,加重结果(死亡)需为过失(若为故意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又如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基本犯是过失肇事,加重结果也需为过失。若你对具体罪名中结果加重犯的主观认定、与想象竞合犯的区分仍有疑问,或是遇到涉及结果加重犯的法律纠纷,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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