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分割,首先要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将配偶财产析出,剩余部分作为遗产。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两者都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
二、老人去世后房产遗产该如何分
老人去世后房产遗产分配,首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且合法有效,按其内容分配,比如遗嘱指定某子女继承房产,该子女就获得房产所有权。
若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分配。
三、老人去世后儿媳对房子有无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儿媳对公婆的房子没有法定继承权。按照《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不在此列。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例如,老人长期与儿媳共同生活,儿媳承担日常照料、医疗护理等责任,在经济和精神上给予老人全方位支持,此时儿媳可继承老人房子。若老人有遗嘱明确将房子留给儿媳,儿媳也可依遗嘱继承。
当我们聚焦“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如何分割”时,除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基本规则,还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遗嘱的效力认定。若老人留下的遗嘱存在代书人不符合要求、未注明日期等瑕疵,可能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走向;二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程序。口头放弃往往缺乏法律效力,需通过书面或公证形式明确,否则易引发后续纠纷。若您在处理老人遗产时,对遗嘱有效性、放弃继承手续或具体财产分割细节仍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耽误问题解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思路、规避风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