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中录音可否当作证据
医疗纠纷中录音可以当作证据。依据民事诉讼证据相关规定,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类型。
录音作为证据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录音来源要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是录音要具有真实性,未被剪辑、篡改,内容完整连贯。三是录音要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能够对医疗纠纷中的关键问题起到证明作用,如医生的不当诊疗承诺、对病情的错误判断等。
不过,仅有录音可能证明力不够,最好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增强证明效果。
二、医疗纠纷中病历能否做鉴定
医疗纠纷中病历通常能做鉴定。病历是医疗纠纷鉴定的关键材料,可用于医疗过错、因果关系等多方面鉴定。
若病历真实、完整、规范,鉴定机构能依据其分析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一是病历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形,真实性存疑,会影响鉴定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无法鉴定;二是病历关键内容缺失,使鉴定难以全面开展。当对病历真实性有争议,可先通过质证等程序确定其效力,再决定是否能用于鉴定。
三、医疗纠纷中责任赔偿如何划分
医疗纠纷责任赔偿划分,需先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判定过错主要依据是否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是否违反法律等规定。医疗损害责任一般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赔偿;主要责任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医疗机构承担60%-90%赔偿;次要责任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医疗机构承担20%-40%赔偿;轻微责任指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医疗机构承担不超过10%赔偿。具体比例需经医疗鉴定等确定。
在明确“医疗纠纷中录音可否当作证据”的基础上,很多人可能还想进一步了解:录音作为有效证据需满足哪些条件?比如是否需经对方同意录制、有无剪辑删减痕迹,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其证明力。此外,医疗纠纷中除录音外,病历资料、缴费凭证、专家会诊记录等证据的收集与梳理,也关系到维权成败。如果您正面临医疗纠纷,对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其他证据的固定方法还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维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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