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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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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5 · 1285人看过
导读: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两类: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患者需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特殊情形下依《民法典》推定机构有过错(如违反诊疗规范、隐匿/伪造病历等),患者初步证明诊疗及损害,举证责任转机构证自身无过错。
对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一、对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一般情况: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主张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需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患者认为医院手术操作失误导致其身体受损,患者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医院有过错及过错与损害的因果联系。特殊情况:《民法典》规定,在三种情形下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患者初步证明存在诊疗行为、损害结果等,举证责任一定程度转移到医疗机构,由其证明自身无过错。

二、对医疗过错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若对医疗过错鉴定不满意,可采取以下措施:申请重新鉴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能在有证据证明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时,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申请补充鉴定:若发现鉴定结论存在遗漏、错误但不影响其基本内容,可要求原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向鉴定机构主管部门投诉:可向当地司法局或相关行业协会反映情况,要求对鉴定过程进行审查。庭审质证:在法庭上,通过对鉴定人发问、提交相反证据等方式,对鉴定意见的证明力进行质疑。

三、对医疗过错责任有异议怎么办

若对医疗过错责任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患双方能就争议事实与责任进行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协议。

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患者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及自身损害后果。诉讼中,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法院将依据鉴定结果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对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并非简单的“谁主张谁举证”,还需结合具体情形拓展两个关键关联点:其一,患者若能初步证明存在医疗损害、诊疗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可能的因果关系,医疗机构需就自身无过错、因果关系不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其二,医疗过错鉴定中,举证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直接影响鉴定结论,不少当事人因未充分准备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导致维权受阻。若您正面临医疗纠纷,对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划分、鉴定材料准备,或是后续赔偿数额计算仍有困惑,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思路,避免维权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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