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丁云龙律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是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他于2007年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丁云龙律师深耕法律领域二十余载,先后任职于江西省赣州市的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核心岗位,在政府法务、检察实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实现了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自2019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6854,服务地区为赣州,联系地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180余件,其中无罪辩护案件占比约10%,同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行政案件领域承办案件达1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占比约20%),并熟悉执行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秉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此外,他还担任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
二、主办案例
1.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这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案号为(2025)赣XX刑初X号,由江西省X县人民法院审理,江西省X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核心争议点在于公诉机关最初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但法院审查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且最终需要明确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究竟构成何罪。
2.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应是深入剖析案情,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为被告人进行合理辩护。其策略可能是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展开。
3.具体法律行动:在案件中,丁云龙律师对三名被告人成立公司、引流获利等相关证据进行梳理和分析;撰写法律文书,为被告人进行罪轻或无罪的辩护准备;在庭审辩论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证据,提出合理的质疑和辩护观点,指出公诉机关原指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
4.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最终,公诉机关原指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三名被告人被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依法没收扣押的电脑、手机、账本等作案工具,没收已退缴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这一案件的判决明确了此类网络引流获利行为的法律定性,对规范网络信息活动、打击相关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也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中通过专业辩护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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