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证据要翻供给别人咋办
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若要翻供,需有合理理由和依据。
如果是基于之前的供述是被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取得,可在后续诉讼环节向办案机关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要提供能证明非法取证的线索或材料,如时间、地点、人员等。
如果是因记忆错误等原因导致之前供述有误,应如实向司法机关说明新情况和真实情况,并配合调查核实。
但需注意,随意无理由翻供可能会被司法机关认为认罪态度不好,影响量刑。司法机关会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断供述的真实性。
二、检察院证据不足驳回会怎样处理
检察院证据不足驳回分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立即释放。
二是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不足,可主动撤回起诉,补充侦查后再次起诉;若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检察院证据不足会移交法院吗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证据不足不会轻易将案件移交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若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经过补充侦查后,如果证据仍然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时不会移交法院。但要是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在整体上已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即便存在一些证据方面的瑕疵,也可能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所以检察院是否将证据不足的案件移交法院,需结合具体证据状况和其对证据的判断来确定。
当遇到“检察院证据要翻供给别人咋办”的情况时,首先需明确翻供(含证据相关翻供)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但需结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成立。此外,与该问题紧密关联的是:翻供后原有证据的效力会如何变化?比如之前的供述、证言等是否仍能作为定案依据?还有,若涉及其他证人因翻供被询问,相关程序是否合法?这些细节往往需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分析,非专业人士难以准确把握。若你正面临此类证据翻供的困惑,或想了解翻供后的应对策略、证据审查要点,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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