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的法律界,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定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广泛关注。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1641,服务地区主要为昆明,律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永安国家34楼。
王定洪律师有着丰富的履历。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他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之后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历经实习律师、专职律师的阶段,如今已是该律所民商部部长及主要负责人。
自执业以来,王定洪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涵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多种类型。他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对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积累了丰富经验,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
以一起因债务纠纷升级为刑事犯罪的案件为例,2021年1月6日14时55分,被告人李X前往XXX石材城X商铺,与被害人张X因债务问题发生争吵并推搡。冲突中,双方互相摔毁对方手机及商铺内财物。经鉴定,张X被损毁财物价值8332元,李X被损毁手机价值4844元。
王定洪律师接受委托后,秉持专业、负责的原则开展辩护工作。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多次会见被告人李X,核实案发细节,确认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深入挖掘量刑情节,重点核实李X自首的事实并固定相关证据,同时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及时收集关键证据。
在庭审中,王定洪律师结合案件特点制定辩护策略,明确表示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无异议,重点从“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无再犯风险”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强调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请求法院判处缓刑。此外,他还积极与公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提交悔罪书等材料,展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定洪律师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李X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王定洪律师表示,刑事辩护需兼顾“事实辩护”与“量刑辩护”,挖掘与固定量刑情节是关键。民事赔偿与刑事和解是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辩护意见要立足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刑辩律师应具备专业素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王定洪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受人之托、忠于之事,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这一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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