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公司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公司破产,不同主体需提供的材料有别。
若由债务人(公司)申请,要提交破产申请书,阐明申请目的、事实和理由;还要有财产状况说明,含企业资产、负债等信息;债务清册,记录债权人及债务数额、性质等;债权清册,列清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等材料。
债权人申请时,需提交破产申请书,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如合同、借据、催款通知等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和到期未清偿的材料。
二、申请公司破产法人要坐牢吗
申请公司破产,法人通常不会坐牢。法人是组织,申请破产是其在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等情况下可采取的合法程序。而法定代表人一般也无需因公司正常破产而承担刑事责任。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存在违法行为,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比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正常申请破产法人(法定代表人)不会坐牢,若有违法犯罪行为则可能面临刑事制裁。
三、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由谁来还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通常由公司的破产财产来偿还。依据《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对公司财产进行接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当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情形除外。
当我们梳理申请公司破产需要什么材料时,除了基础的书面材料清单,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常被企业主忽略。一是材料提交前的债权债务梳理要点,比如是否需先确认所有已知债权人的明细及对应金额,避免因遗漏导致申请被驳回;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的临时管理人指定规则,这直接影响后续清算效率。不少企业主常误以为凑齐材料就能顺利推进,却因忽略前置的债权核查或对管理人流程不了解陷入被动。如果您正筹备公司破产申请,对材料清单的具体要求、提交后的审核节点,或上述拓展的债权梳理、管理人指定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务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规避申请中的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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