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质保金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质保金如何处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8 · 2006人看过
导读: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时,质保金处理依具体情形而定。工程验收合格,质保金参照约定处理;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质保金一般不退。已交付使用且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发包人可扣相应质保金;无质量问题或过质保期应返还。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依事实证据裁判。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质保金如何处理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质保金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质保金处理需依具体情形而定。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质保金也应参照约定处理。若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质保金一般不予退还。

若工程虽合同无效,但已交付使用且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可就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若未出现质量问题或已过质保期,应返还质保金。此外,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质保金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判。

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工程款怎样结算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此外,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合同无效且工程未完工,已完成部分质量合格,也应参照合同约定结算;质量不合格,按上述合格与否的原则处理。

三、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谁负责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利息责任承担需分情况。若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在此情况下,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若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期间利息;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此时不存在支付工程价款利息问题。

当我们探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质保金如何处理时,核心需结合工程质量状况与质保金返还规则的关联。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返还质保金;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修复后仍无法达标,则质保金返还请求可能不予支持。此外,质保金返还的时效起算(通常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体资格认定等,也是实践中易引发争议的细节。若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对质量认定标准、时效计算或具体返还流程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疑问。

网站地图
更多

施工合同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施工合同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