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探视权一般是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享有的权利,若要恢复被中止的探视权,可按以下步骤: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在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人民法院才会依法中止探望。当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恢复探视权的申请。
其次,需准备相关证据证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已消除,比如有赌博恶习的已戒掉赌博,因疾病无法探视的现在身体已康复等。
最后,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若认定情形确已改善,将作出恢复探视权的裁定。
二、离婚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离婚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需围绕自身诉求。若以感情破裂为由,可提供分居协议、分居期间的租房合同、双方关于感情问题的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验伤报告等证明感情不和且分居或存在家暴等情况。
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要提供自己经济状况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长期生活环境证明、自己陪伴孩子的照片视频等,以证明抚养孩子的优势。
财产分割方面,提供房产的产权证书、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流水、股票基金账户信息、公司股权证明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此外,若有债务,需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债务凭证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
三、离婚当事人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产权登记方,但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3.婚后买的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是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4.双方有房产分割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依法判决。
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其实不止涉及申请的法律流程,更需关注实操中的关键细节。比如,收回探视权后,若对方仍以藏匿孩子、编造借口阻挠见面,该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又比如,申请收回时,需准备哪些证据(如对方阻挠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才能提高成功率?这些细节往往决定实际效果,却容易被忽略。如果您正面临探视权无法收回、收回后执行难,或对申请流程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梳理证据、制定方案,切实解决探视权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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