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败诉方不执行咋办
民事诉讼败诉方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胜诉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法院受理后,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院还可对其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
二、民事诉讼败诉后还可不可以重新起诉
民事诉讼败诉后能否重新起诉,需视情况而定。若案件是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被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可在修正起诉条件后重新起诉。若判决已生效,一般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但存在例外情形。比如出现新的事实,当事人可再次起诉;若是离婚、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或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不予受理,六个月后或被告起诉则不受此限。
三、民事诉讼败诉方需承担费用吗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败诉方需承担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用包含案件受理费等。通常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按照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当遇到民事诉讼败诉方不执行咋办的问题时,不少人仅知晓可申请强制执行,但仍有两个关键细节易被忽略:一是申请时效限制。需在判决、裁定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交申请,逾期可能丧失强制执行力;二是若对方转移财产或无明确可执行资产,可向法院申请查询其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等线索,必要时还能追加共同债务人。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准备强制执行材料、如何追踪对方财产,或对时效计算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浪费时间,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理清流程、解决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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