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件不成立是否可以告对方诬陷
若诈骗案件不成立,能否告对方诬陷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向司法机关等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如果只是在正常的法律程序或争议解决过程中存在不同看法和主张,不能简单认定为诬陷。需综合考虑对方行为的主观故意、行为表现及相关证据等因素。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控告。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诈骗案件不成立就可告对方诬陷,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诈骗案件不退赃可以出来吗
诈骗案件中,不退赃也有可能出来,但需视具体情况。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即便不退赃也可申请取保候审而暂时出来。若到了服刑阶段,满足假释条件,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也有机会假释出来。不过,不退赃会影响量刑,司法机关通常会从重处罚,且在争取取保候审、假释等方面会更难。
三、诈骗案件不退赃有什么后果
在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退赃会产生多方面后果。
从量刑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主动退赃是从轻处罚的情节之一。若不退赃,法院在量刑时不会考虑这一从轻因素,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在执行阶段,即便犯罪嫌疑人未主动退赃,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若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被强制执行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而且,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不退赃可能影响其减刑、假释的适用,监狱或法院会认为其悔罪态度不好,不符合相关条件。
此外,不退赃会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弥补,不利于修复犯罪行为对社会关系造成的破坏,也会让犯罪嫌疑人面临道德和舆论的谴责。
当诈骗案件不成立是否可以告对方诬陷时,需先厘清诬告陷害的法定构成。对方需主观故意捏造诈骗事实,意图使你承担刑事责任,若仅是基于合理怀疑的举报则不属诬陷。若确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故意捏造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或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此时需准备对方捏造事实的聊天记录、书证等关键证据。若你正面临诈骗案件不成立后的维权难题,比如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诬陷、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梳理维权路径,帮你解决实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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