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赔偿顺序是啥
开发商破产清算赔偿顺序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如下: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等,后者像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
其次是职工权益,包括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即除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国家税款。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购房者的购房款债权等。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二、开发商破产时工程款是否优先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破产时工程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不过,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所以,在开发商破产的情形下,承包人应及时主张权利,保障自身工程款优先受偿。
三、开发商破产后申报债权能拿回多少钱
开发商破产后申报债权能拿回的金额不固定,取决于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明确债权性质,若属于优先受偿债权,如消费者购房人在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后对房屋的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受偿顺序靠前,拿回钱的可能性和比例相对较高。
普通债权受偿顺序靠后,需在清偿完优先债权后,用剩余破产财产按比例清偿。破产财产多少是关键,要对开发商资产进行清算,包括土地、在建工程、未售房屋等,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用于清偿各类债权。若破产财产充足,普通债权受偿比例可能较高;若财产少,受偿比例会很低甚至为零。
当我们了解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赔偿顺序是啥之后,仍有不少实际问题需要厘清。比如已付全款但未收房的购房者,其债权是否能在赔偿顺序中优先受偿?还有,破产清算中未完工的楼盘后续如何处置,购房者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些细节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若仅知晓笼统的赔偿顺序,可能无法应对具体纠纷中的权益维护难题。如果您正面临开发商破产的困扰,对赔偿顺序的具体适用、自身债权的认定或后续维权步骤存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权益边界。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